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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所有者与监管者分开的构想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4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01日
推进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把国有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者职能分离出来,组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建自然资源监管部门,统一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
福州城郊闽侯县一在建楼盘旁,农民牵着黄牛耕地。东方IC :张文良
特约作者 黄小虎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这是中共中央对国家治理思路的一个重大调整。

  解决国有自然资源的所有者缺位、实现自然资源的统一监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实施。近来,社会上有种种传言,诸如哪个部门要撤销,哪个部门要保留,哪个部门的哪个职能并入哪个部门,云云。仔细推敲,恐怕都站不住脚。在此,我主要结合土地资源及其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谈谈对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所有者与管理者分开的看法;最后,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监管者分开、所有者权利和监管者权力行使的构想。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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