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事关“骗子”还是名誉的诉讼中,原告毛欧阳坤没有出示他最有力的“证据”,可能与被告指控他教唆作伪证有关。
5月7日上午,毛欧阳坤以个人名义状告《新京报》名誉权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南磨房法庭开庭。原告认为《新京报》发表的《世奢会被指皮包公司》和《起底世奢会》两篇文章侵犯了他的名誉。这是世界奢侈品协会(下称世奢会)及其主事者毛欧阳坤起诉《新京报》的第4个案子。庭审持续了不到50分钟,毛欧阳坤提交的证据中没有证人王自强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