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案指向修改公司法、证券法
2003年03月2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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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每件议案至少有30位代表联名的最低要求,提出议案的代表应在400人以上。用友软件董事长王文京的一份议案就有近百位代表联名,该提案称,《公司法》中一些规定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企业和经济的发展,如其中的实收资本制、对外投资与公司净资产比例的限制、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等,建议尽早修改《公司法》。另有代表认为,现行《证券法》前瞻性不够,立法思想和具体条款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也不够,致使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制约处罚措施不力,应尽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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