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旭东
在经历了立法机关初次审议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下称《保密法》修订草案)于6月27日全文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
《保密法》制定于1988年,并于1989年开始实施。在施行整整20年后,终于迎来首次修订。
20年来,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建设“阳光政府”的推进更加剧了修订《保密法》的迫切性。
人们注意到,2009年6月22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保密法》修订草案,并未实现社会各界广泛的期许,该草案重在强化保密管理、严格保密责任;对于诸多公众关注的问题,如国家秘密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边界、保守秘密与公民知情权保障的关系等问题,尚未做实质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