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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私有产权是何时消失的

2010年01月25日第5期
T中
章立凡

  历史上的革命与改革,往往意味着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土地产权最容易在这类节点上发生变化。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土改,实施过程带有强烈的暴力革命特色,多数地区都超越了法律和政策。其后,又在合作化的名义下,将农民分到手的土地重新集中。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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