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面临着两难:社会要求很高,视之为调节分配的利器,而实际能做到的又很有限,两方面反差太大,实际使它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最近的财新网博文,正反映个人所得税改革遭遇窘境。
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告诉财新记者,拟议中的个税改革,重点并非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更可能通过减少税率级数、扩大级距、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实际上,个税改革自2003年被提上政府议事日程,便确立了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征收的目标,即个税征收在现行分类征收基础上,逐步引入综合征收模式,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所得等收入综合征收,同时,考虑纳税人家庭情况的不同,对税收减免进行个性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