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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政府还有多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检讨

2011年05月01日第5期
持续跟踪调研发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受到诸多限制,透明政府建设需要整体推进
吕艳滨

  今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三周年。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2009年对43个较大的市以及2010年对43个较大的市、59个国务院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跟踪调研,这三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中国逐步实现了从无到有、再到实施效果不断提升的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也有了较大提升,《条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等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得到落实。

  《条例》的实施无疑推动了中国透明政府的建设。但是,三年还只能算作透明政府建设的起步阶段。展望今后中国透明政府的建设,更应正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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