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财新周刊

国库管理权之争

2012年07月09日第27期
T中
一旦人民银行从国库管理中的“经理”变成“代理”,财政的收支拨付将失去必要的内控和监督
《财新周刊》 记者 邢昀

经理变代理?

  在国库管理中,中国人民银行是“经理”地位还是“代理”角色,财政部与央行争执已久。几易其稿,此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拟删除现行预算法中关于“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的规定,并增加“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表述。

  财新记者获悉,《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监督”部分,增加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国库办理的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及预算支出的拨付业务的规定。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现行《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删去。第五款改为第四款,内容由“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新增一款:“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