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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公开审判”

2013年04月01日第12期
T中
《财新周刊》 记者 罗洁琪

  3月20日上午,某市一位副局长受贿案开庭。我到法院的传达室申请旁听。

  窗口的纸板上写着“法官是谁?请出示证件”。我把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她用手指了指纸板上的字。我问:“为什么申请旁听还要知道法官是谁?”她说,“这是法院的规定,而且只是对民事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还必须要法官出来接。”“这个案子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难道不是公开审判的吗?为什么还要法官出来接呢?”我问。这意味着,只有当事人家属和律师能旁听,公众和媒体被拒之门外。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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