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国加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力度,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建立商品化和社会化住房制度。城镇住房制度经过15年的改革,面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未来10年,我们除需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外,还要应对伴随城镇化进程产生的新市民住房问题。这是关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几亿人口切身利益的重大战略问题,不可能也不应该仅限于住房政策层面的考量,而应当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进行顶层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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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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