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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发展基金信息不属国家秘密

2013年08月05日第30期
T中
◎ 傅蔚冈 | 文

  因财政部不予公开民航发展基金相关文件信息,有市民提起诉讼。财政部代理人在法庭上坚称该信息系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符合程序。

  现行法律并没有把民航发展基金信息列为国家机密。2012年3月17日颁布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所以,法院应该支持原告的申请,确认财政部拒绝向其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违法,判令财政部限期提供公开的政府信息。

  美国、英国等国家都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但是,在国外被普遍认可的民航发展基金在国内为何屡遭质疑?根本原因在于资金使用不透明。民航发展基金本属于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航空发展,例如建造机场。机场建设一般由地方政府出资,这对地方民众并不公平。从此角度来说,征收民航发展基金意味着谁使用谁付费,是合理的。但是,中国的情形却有所不同。例如民航发展基金的前身机场建设费,征收20年来,总额逾千亿,却从未有过相关权威审计公告。对于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效率,公众需要一个答案。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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