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进一步放开对民办教育的管制。正在征求意见的《教育法》修订稿取消了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表述;《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稿则删除了允许民办学校取得“合理回报”的模糊规定;同步修改的《高等教育法》修订稿也删去了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内容。
2013年9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拟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统一的修改。
中国将进一步放开对民办教育的管制。正在征求意见的《教育法》修订稿取消了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表述;《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稿则删除了允许民办学校取得“合理回报”的模糊规定;同步修改的《高等教育法》修订稿也删去了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内容。
2013年9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拟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统一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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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Closer Look: Clarifying the Role of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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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2日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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