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场少见的行政诉讼案低调开庭,被告是民政部。
原告是在业内颇有名气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下称国经学会)。2012年,国经学会因“未按照规定”参加2011年社会团体年度检查,遭到民政部的警告处罚。国经学会不服,经行政复议途径维权未果后,将民政部告上了法庭。
国经学会认为,民政部应处罚故意逃避或回避监督检查的情形,但它却是积极求检而不得,原因在于学会的“婆婆”——业务主管单位司法部。
2014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场少见的行政诉讼案低调开庭,被告是民政部。
原告是在业内颇有名气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下称国经学会)。2012年,国经学会因“未按照规定”参加2011年社会团体年度检查,遭到民政部的警告处罚。国经学会不服,经行政复议途径维权未果后,将民政部告上了法庭。
国经学会认为,民政部应处罚故意逃避或回避监督检查的情形,但它却是积极求检而不得,原因在于学会的“婆婆”——业务主管单位司法部。
版面编辑:邵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