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改革。然而,从各地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到各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如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工作要点及各项具体改革意见等,事前大多没有意见征集和讨论,事后也很少公开相关文件,目前开放尺度最大的是重庆市刚刚公开的25个改革专项的单子。更有甚者,在很多地方,就连一些传递信息的简报也被标为“秘密”。无疑,这种“秘密”推进的改革,与中央要求的建立改革社会参与机制背道而驰。
您正在阅读
改革不应在“秘密”中进行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改革不应在“秘密”中进行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版面编辑:邱祺璞
相关阅读
- 2014年06月12日
- 2014年06月11日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06月05日
- 2014年06月04日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