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
长沙市有家“小小餐馆”,短短52天内三易其主,一任老板苦心经营了34天,二任老板支撑了18天,5月5日三任老板接手,尚不知命运如何。
今年3月13日,下岗在即的谭某夫妇靠借贷租下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一间临街的老屋,挂出了“小小餐馆”的招牌。生意很快红火了,于是辖区城管队的光顾也开始频繁了。据他们说,“摆到餐馆左侧空坪的餐桌遮挡了某单位的光线”。
谭某夫妇先后送钱送物,事情仍不能了结。4月10日,市政管理局通知谭某交6000元,不然门面不保。谭某无奈,将门面匆匆转让给妥某。妥某经营18天,城管队来了3次,这回索要的是“占道费”,起初开价也是6000元,经讨价还价降至3000元。因为实在拿不出钱,城管队终于同意暂收200元作为5-7月的“占道费”。很快,妥某将饭馆转了出去,接手的第三任老板现在忧心忡忡,不知道7月“占道费”期满后,等待他的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