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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代证券人回首(之四)
刘鸿儒 高西庆:为了H股的创立

2000年10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主要涉及三类问题:一是法律问题,二是会计问题,三是上市方式、交易、交收及外汇问题。经过三个专家小组的辛勤工作,最终达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从1992年7月11日到1993年6月19日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共用了11个月零8天时间

  证券市场的起步同时为中国吸引外资敞开一扇新的大门,而其中值得重笔书写的,是1993年内地企业第一批在香港的成功上市。

  中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在通过资本市场吸引外资方面逐步趟开了路子。最初的方式是借用境外贷款,包括来自政府的和国外商业银行的;以后又进行了在境外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尝试。这两种方式的主要优点是融资量大、速度快,但也存在着不够灵活、成本较高和承担外汇风险等问题。利用股市直接融资于是成为呼之欲出的迫切需求。

  “过去谈到外资股,只是指B股,现在我们明确了外资股包括两种:在内地发行的B股和在香港发行的H股——H就是取自英文‘香港’的第一个字母。”当年H股设计的重要组织者之一刘鸿儒先生回忆说。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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