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朗
中国的官吏似乎一向有皇粮可吃。
春秋战国时,秦国中层以上的干部为“有秩吏”,按官职大小配给粮食。一年领取皇粮600石以上,属于“显大夫”,相当于现在的高干。“有秩吏”因公出差,还另有补助,可以享受由沿途驿站供应的饭食。否则,让领导干部背着个米袋子到处跑,也不像话。高干上朝加班,还有工作餐可吃,基本标准是两只鸡。这是见诸《左传》的:“公膳,日双鸡”。这样的伙食自然无法和现在的公款吃喝相比,但在当时已经很不错了。那年头的平头百姓,混得好,“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岁数小一点的平日连荤腥也难见,只能吃饭喝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