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舒立
近期,各个省户籍改革的消息可谓“捷报频传”;一些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如石家庄、兰州、乌鲁木齐、宁波、宝鸡等纷纷打开城门,大幅降低了迁移落户的条件。至10月1日,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改革的意见》得以正式实施,全国两万多个小城镇都取消了“农转非”指标,更显出户籍改革的新进展。
新一波户籍改革的确使人欣慰,但其中的局限性也非常显著。须知小城镇的户籍改革早在1997年就进入了试点,而且因为中国的粮票制已于1993年被取消,从而极大地模糊了城镇户口的特殊地位,所以近十年来,多数人早已不为农民可以拿到县城或乡镇的“城市户口”而惊奇。另一方面,在以往多年的过渡期中,小城镇采用过“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粮户口”等不同形式,仍有三六九等之分。此次改革取消等级统一登记制度当然是好事,但因为各种户口级别在当地本来也没有太大分别,所以取消等级的实际意义也并不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