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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纠纷受理:一个“有条件”的开端

2002年02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仍有诸多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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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伟平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开始受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同时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在很多人眼中,2001年是中国股市“神话”的破灭年——从亿安科技( 000008.SZ )到银广夏( 000557.SZ )再到蓝田股份( 600709.SZ )等等曾经辉煌一时的“绩优股”、“蓝筹股”纷纷被撕下了面具,一起起证券欺诈案令人触目惊心。随之而来的是其股价的大幅滑落和投资者的巨额损失。而此前被曝光查处的成都红光( 600083.SH )、大庆联谊( 600065.SH )、东方锅炉( 600786.SH )等公司的违规行为,已经让投资者体会到证券市场种种欺诈的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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