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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试办,这是全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
1988年4月,为配合国库券的发行、转让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内大中城市陆续牵头组建和批设了33家证券公司。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34家,证券交易柜台100多个。
1990年人民银行颁布《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1992年10月,在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后,由人民银行牵头,财政部、工、农、中、建几家专业银行和一些国家大企业投资入股,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了华夏、国泰、南方三大证券公司,以银行为背景的三大证券公司成为国有证券公司的主导力量。此时证券公司的数量从1990年底的44家增加到8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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