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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2003年03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体改办沿革
  ●1982年5月4日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批准,国务院设立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其前身是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非常设机构),成立于1980年5月。
  ●1998年3月 设置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高层次议事机构,不再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具体工作由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并入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计委沿革
  ●1952年11月15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
  ●1954年9月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设立国家计划委员会。
  ●1970年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工业交通办公室、劳动部、物资部、地质部、全国物价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八个单位合并组成新的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年3月 撤销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组建新的国家计划委员会
  ●1998年3月 国家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外经贸部沿革
  ●1952年8月7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
  ●1954年9月 原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1982年3月8日 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1993年3月 对外经济贸易部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内贸部门沿革
  ●1949年11月1日 正式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统一管理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1951年,贸易部机关内设国内贸易司。
  ●1952年8月7日 撤销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
  ●1958年2月 城市服务部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并,成立第二商业部,商业部改名为第一商业部,同年9月合并为商业部。
  ●1970年6月 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4个部门合并组建新的商业部。
  ●1975年 全国供销总社从商业部分出,单独设立机构,列为国务院组成部门;1978年9月25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1979年6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设立粮食部。
  ●1982年 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粮食部合并,设立商业部。
  ●1993年4月 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
  ●1998年3月 国内贸易部改组为国家国内贸易局。
  80年代以来的四次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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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进行的第一次规模较大的行政改革,其主因是倡导经济改革、推动官僚体系变革、选拔年代化与知识化的干部。
  文化大革命之后,基本坍塌的国家各级政府机构都面临着重建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大量在“文革”中受冲击的干部需要平反,需要回归,使得政府干部队伍迅速膨胀。此次机构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要求减少副职,提高素质。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机构数量和人员也按要求大幅度减少。通过改革,下放了经济管理权限、财政收支权限、人事管理权限,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开始落实,建立起了正常的干部离退休制度。国务院的机构由改革前的100个,精简为61个,工作人员总编制缩减1/3左右。
  1988年
  这次改革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强调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改革的重点是那些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
  国务院部委由原来的45个精简为41个,直属机构从原有的22个减少为19个,人员机构编制比原来的实际人数减少19.2%。
  这次改革没有在地方推行,机构、人员的精简后来也有一定的反复。
  1993年
  这次机构改革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进行的,其核心任务是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同时,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中心内容是“政企分开”。其具体要求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部门,强化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减少具体审批事务和对企业的直接管理;理顺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职责权限,避免交叉重复,调整机构设置,精简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这次改革是在认真试点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展开的,历时近三年。
   通过改革,国务院原有18个专业经济部门,撤销七个,新组建五个,工业部门的行政编制一般核定为二三百人。这次改革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这部分机构分三种情况进行改革。一种是保留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一种是并入部委,作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还有一种是并入部委成为部委内设的职能局。经过改革和调整,国务院直属机构设13个,办事机构设五个,共设置18个,比原有的44个减少26个。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的国家局。
   这样,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41个(含国务院办公厅),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18个,共设置59个,比现有86个减少27个。国务院的非常设机构也进行大幅度的裁减,由85个减少到26个。国务院各部门无论是保留的,还是新设置的,都要严格定编定员。国务院机构定员共精简20%左右。
  1998年
  这次行政体制与政府机构改革是1949年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第一,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第二,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加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第三,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第四,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适应改革的要求,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也进行了调整。
  通过改革,首先对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由原来的40个压缩为29个;同时撤消专业经济主管部门,组建为直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人员也进行了大幅度裁减。2000年,为了加快政企分开的步伐,又将这些国家局再次进行改革,除极少数保留改造外,多数已撤消,加强相应的行业协会的建设。其次对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以及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和议事机构也进行了调整。三是大幅度地裁减各部门的内设机构,重新界定各部门的职能,并将大批职能转移、下放或取消。
  据统计,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减少了1/4,有100多项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还有100多项职能在国务院各部门内进行转移、合并。经过改革,国务院的机关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2万人减少为1.67万人。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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