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超
影影绰绰的汽车召回制度
自去年10月23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质量处便格外忙碌起来。
工作人员每天都能收到大量的电子邮件和咨询电话,大批汽车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论坛等方式各抒己见,“中国质量网”的BBS上一度挤满了问题;包括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在内的国内10多家主要汽车制造商也反馈了对草案的意见,有的制造商甚至还递交了完整的研讨方案。而无数消费者更关注的是汽车召回制度究竟在何时能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