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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有限改革

2003年08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即将展开的农信社改革,如果推至全国,耗资将以千亿元计,即便如此,这也只是一个目标有限的改革
 

  于宁 何禹欣

  试点方案出台

  6月27日,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国金融业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对地方金融(城市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信托投资公司等)的漫长重整,终于揭到了农村信用社这一章。方案称,将从东、中、西部选取三至五个省,从下半年开始试点。至7月底,本刊获得最新信息,有七个省的试点申请有望获批。

  农村信用社是20世纪50年代初农村推行三大合作制(农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产物,1950年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定了试办农信社,1951年的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上则决定大力发展农信社,实行社员入股,实行一人一票制。在90年代中期金融改革后,农村金融的其他主要工具如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并逐步取消县以下网点,而新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更收缩其业务至粮棉收购贷款(金额巨大但领域非常狭窄)一途。农信社在过去数年间竟不得不成为农村金融几乎惟一的支柱。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显示,2001年底,全国4万户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1.7万亿元,贷款余额1.2万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为4417亿元,占所有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77%。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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