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剑
兰溪案:冰山一角
2003年8月8日,浙江兰溪市6200万元的百姓“养命钱”被挪用股市案宣判:系列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朱立新被兰溪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朱立新是兰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科原科长。2001年3月,他伙同兰溪市财税局国债服务部原负责人宋恭律、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金宏宇等人,由朱以购买国债的名义将所管理的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汇至兰溪市国债服务部,宋作为资金监控人将这笔钱转入自然人周某的账户,再由金将该款委托给重庆一庄家炒股。为此,朱、宋二人分别收取金的“好处费”12.5 万元和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