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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收购价”之辨

2004年04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出于“要粮”目的而出台的“最低收购价”,在粮改的关键时刻对市场秩序将如何产生影响?

  任波

  影影绰绰“保护价”

  在南方粮食主产区早籼稻的播种季节即将开始之际,一项意在对其播种面积和市场价格进行宏观调控的新政策悄悄出台。

  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了今年早籼稻的最低收购价:每公斤人民币1.4元。

  据记者了解,除规定了早籼稻的最低收购价,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制定中晚稻和粳稻的最低收购价,并于近期公布。此外,也不排除在必要时对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品种制定最低收购价的可能性。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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