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政经 > 正文

“土地新政”:进步和局限

2004年11月01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决定》是在《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全面修订、调整及政府管理体制变革之前出台的,不可能对原有土地管理制度有大的调整或修改,只能是一种对原来体制的完善和修补,或者说是强化以前的管理和制度
 

  叶剑平

  引起各级政府、投资商和百姓关注的“土地新政”终于以国务院文件出台了——即《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以下简称《决定》)。与此相配套,国土资源部还将出台一系列具体实施办法。

  《决定》的出台,直接对应的是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三个暂停”。这半年的暂停,显示了土地供应在本轮宏观经济调控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此,国务院明确将土地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之一。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