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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隐名股东”讼案背后

2005年04月04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在国企改制中,职工实际出资却因“委托代理”而不被承认为股东,他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常红晓

  3月11日上午10点,郑州市金水区法院,46岁的赵春凤在律师的陪同下,郁闷地走出民事审判第二庭。她与郑州未来远大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之讼”,经过短暂的开庭后,调解终告失败。

  这是此案的第二次开庭。早在春节前的1月18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法官曾宣布在六个月内宣判。

  赵原是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下称郑粮市场)的职工,2003年解聘。2001年6月,郑粮市场全体职工投资成立郑州未来远大置业房地产公司(下称远大置业)。赵分两次入股8万元,本以为自己应是股东,但解聘后才发现远大置业的股东名单中根本没有自己的名字。在多次交涉未果后,赵将远大置业告上法庭。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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