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
改革重组目的在于强健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中国改革高层论坛”演讲
2005年7月13日
政府作为管理者,在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改革重组的目的时,应该强调金融业配置资源的功能,通过改革来使多数金融机构强健,使他们既降低风险,又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并以此促进经济。
强调这一改革目的,意味着政府对金融机构转轨期间形成的和历史遗留的包袱要认账,要剥离;政府要建立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的财务、会计、拨备和税收等制度,解除金融机构发展和提供良好金融服务所面临的各种束缚;政府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各种不必要的管制,要支持使其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促使其为改进金融服务、优化资源配置作出努力;政府要推动市场的发育并促成竞争性市场机制,解除对价格的不必要的管制,使市场发挥作用;要促成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提高定价能力,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上的定价能力;要积极稳步推进有利于形成市场定价机制的各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要对会计、评估、评级等中介服务有个明确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