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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兴宁矿难

2005年08月22日 20:07 来源于 caijing
煤炭行业“国退民进”后,政府必须一心一意抓监管;失职者及“官商勾结”者则须为矿难承担责任并付出代价

  田启林

  8月17日下午,广东省兴宁市黄槐镇。

  空荡荡的大街上,除了间或呼啸驶过的警车,触目之处一片萧条。大兴矿难发生已经整整十天,本地的煤矿都已经停产。曾给这个小镇带来“人气”的数以千计的外地矿工,已陆续被遣散回家。半山坡上,过去的小卖部被铁钉、木条封死;沙石小路边,废弃的生活日用品随处可见。

  大兴矿的矿工宿舍是一幢建在山顶高处的两层小楼,站在楼前,可以俯瞰肇事的大兴矿井口。远远就能听到马达轰鸣,从江西、河南、河北紧急调运过来的五台大功率抽水机,正夜以继日地把积水排出井外。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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