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10月“开平事件”爆发后,本刊一直密切跟踪此案的进展。从2002年4月案情的初次披露,到此后原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建财)副总经理梁小庭和原中国银行副行长赵安歌的审判,再到2004年余振东被引渡回国,随着报道的深入,开平案所体现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普遍症候越加清晰,其标本价值也逐渐彰显出来。
一系列相关案件围绕着一个核心事件展开,即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先后三任中国银行开平中行(下称开平中行)行长如何在一个总资产只有100亿元的县级支行兴风作浪,进而酿成4.83亿美元巨额亏损。其间教训深刻,然而,此案绵延数年方始曝光,当事人又逃身海外,故作案环节之委曲,诸种因素之作用,始终有待深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