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平 徐忠 沈明高
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是中国金融改革中首次将中国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引入到金融改革中;即将改革的推动权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将改制引入到金融机构中。改革方式的创新,对中国未来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具体地,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第一,与以往只给政策不给资金的改革方式不同。这次改革正视长期以来中国农村信用社承担的改革成本和各种历史包袱。表12反映了第一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资金成本。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部完成,大约需1650亿元资金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使得农村信用社可以公平地与其他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减负后的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价值也开始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