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化
我们上次谈到五四时期反儒不反法,相比之下,儒家在思想上倒是较为宽松,近于民本思想的。上次我们只是点到为止,现在可以多谈一些这方面的问题了。
我们的一些哲学教科书都把韩非称作集法家大成的人物,他将法术势融合在一起,被认为是早期法家的发展。这一说法其实是错误的。法是公之于众、令臣民遵守的法令,术是君主藏之于胸、驾驭群臣的权术和诡秘手段,势则是作为君王必须维护的一种权势和地位。势为慎到所倡导,但韩非将它融入自己学说后,已变其本义。后来章实斋所说的“李斯亡秦,兆端厕鼠”,颇可作为法家的势的观念的恰说明。其意谓李斯亡秦,从他以老鼠为譬的议论就可见出端倪。李斯的意思是说,纵使是老鼠也会因所处之势的不同,而将得到或祸或福截然相异的结果。在仓廪内,吃米的老鼠逍遥自在;而在厕所中吃粪的老鼠,则会被人一脚踩死。故重势就是要君主处于一种优势地位:我可以观人,而人不可以观我;我可以制人,而人不可以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