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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宏庆
4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反洗钱法(草案)》首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
这部法律的立法起草工作始于2003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牵头起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18个部门参加起草。该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05年夏天完成(参见本刊2005年第14期“专访央行反洗钱局局长”)。
此次提交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共分七章,总计45条。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及金融犯罪的违法所得,首次被确定为反洗钱的重点监控对象(草案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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