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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就业与效率的权衡

2006年05月1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政府应该保障公民就业的基本权利,但对工资水平不一定做出硬性规定

  李剑阁

  各国政府对就业市场的干预和监管,不管是想保护劳工还是要扩大就业,一般都是出于好意。但是现代经济极其复杂,其中某些政策动机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往往不符合人们的直觉和常识。所以尽管有些举措十分必要,但决策和实施必须特别小心,否则可能得不偿失,事与愿违。

  政府是劳工利益的保护者。不过,并不是政府干预越多,劳工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事实上,政府过度干预往往会损害劳动者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一个典型案例,是1947年印度通过的、试图让大型制造业的工人拥有更多权利的《劳资争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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