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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争议”

2006年07月1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限制媒体报道自由的法律条款引发巨大争议,立法者应慎重思考基本宪法权利的维护

  7月3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角,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会议主题只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中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汪永清是该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草案最后也是经由国务院法制办定稿,在国务院常务会通过后,以国务院名义提交人大进行首次审议的。

  汪永清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透明度,是草案着力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不能没有新闻媒体,而且要充分地发挥新闻媒体所特有的作用,来帮助和监督政府履行职责。这部法律本意是更好地为媒体报道突发事件提供方便和条件,而不是相反。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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