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
2006年,将注定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进程中的关键之年。
这一年,是自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初税亩”制度以来的第2600年,也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宣布彻底取消农业税的第一年。如今,农业“三税”(即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均已取消,但改革尚未有穷期。国务院近期又推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即深化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陈锡文
2006年,将注定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进程中的关键之年。
这一年,是自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初税亩”制度以来的第2600年,也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宣布彻底取消农业税的第一年。如今,农业“三税”(即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均已取消,但改革尚未有穷期。国务院近期又推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即深化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