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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获刑15年

2007年02月19日 15:36 来源于 caijing
“用健力宝的钱收购了健力宝”——昔日转制期间的种种责任已难追究,如今为健力宝转制之失承担法律代价的,惟张海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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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雪晴

  2月12日下午5时,广东佛山市看守所门外站满了记者。十余名身着制服的司法人员从铁栅门鱼贯而入,进入橘黄色高墙之后的第25仓,向被关押于此的前广东健力宝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海宣读了判决书。

  这份由佛山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称,张海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两项罪名成立,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年仅32岁的张海身穿黄色囚衣,站在水泥台上聆判。这位昔日以“闪电收购健力宝”而名噪一时的“资本大鳄”在得悉判决的一瞬,神情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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