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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诉讼:谁的陷阱

2007年04月16日 12:06 来源于 caijing
中石油在加拿大涉讼被求偿3500万加元,揭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大潮中,不可忽视当地规则与法律风险
 

  赵剑飞

  2007年2月7日,加拿大阿尔伯特省高等法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及旗下四家公司成为一桩讼案的被告。

  此案源于中石油集团在两年前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PetroKazakhstan Inc.,下称PK公司)时的一桩涉嫌内幕交易行为。原告提出了高达3500万加元的赔偿和罚款请求。

  这并非中国公司第一次在海外遇到类似麻烦,但无疑是索赔金额最多的一次。此前,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UT斯达康、网易、51Job、中华网、空中网、新浪等中国公司,也陆续遭遇到集体诉讼,多数诉讼至今仍未了局。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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