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评论 > 正文

采访权、知情权和人身权

2007年08月20日 18:54 来源于 caijing
记者所拥有的采访权、知情权和人身权,其实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保护记者的这些权益就是保护公民社会本身,就是保护每一个公民

  胡舒立

  发生在沈从文故乡湘西凤凰县的塌桥之灾,无疑正是近来最为业界关注的国内灾难性事件。截至本刊8月17日周五晚发稿,此案死亡人数已达47人,死者均系现场农民工,其情状惨烈之至。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均在事发之初即做出重要批示,表达了特别的关切之情。全国数十家媒体及时赶往凤凰县采访报道,向公众实时传递事件真相。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这样一个严峻的时刻,在惨案现场附近,竟然发生了多家媒体记者在当地县城一家招待所正常采访时被殴致伤的严重事件。据信,动手打人者系当地政府人员(参见本刊本期相关报道“五记者凤凰采访遭群殴”)。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