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哲
农村金融的新一轮开放正在拉开序幕。继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之后,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已成为国内外金融资本追逐的热点。
10月23日,银监会召开电视电话工作会议,部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试点工作。此前,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范围,从现在的6个省(区)扩大到全部31个省(区、市)。
“在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基础上,并视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程度,逐步过渡到主要依靠商业化、市场化方式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这是发挥好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功能作用的合理路径。”银监会合作金融部主任臧景范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称,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准入只是改革的步骤之一,“只要不改变这些机构的支农性质,任何资本都可以进入农村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