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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比率有望提至3%

2007年11月12日 08:28 来源于 caijing
权威人士认为,中央和地方二八分成比例一旦通过,矿产原产地有望获更多补偿收益投入环保和基础设施建设

 

   11月9日,从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土资源部最近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建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平均征收比率由目前的1.18%逐步提至3%(参见网此前报道:“矿产资源补偿费”面临调整关口 )。

  这份报告同时建议,将矿产资源使用补偿费的分成比例,改为中央和地方按2:8分成,从而加大地方的分成比例。

  上述方案如获国务院批准,有望在明年执行。

  “二八分成”意义重大

  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认为,国土资源部对于矿产资源使用补偿费2:8的新分配比例建议,将改变既有的“中央和地方”及“地方与地方”间的利益分配格局,相较于征收比率提至3%的意义更为重大。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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