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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

2007年11月12日 20:24 来源于 caijing

  王和岩

  武学莲,35岁,四川宣汉县农村来京务工妇女。从1997年7月底至今年7月3日的十年间,一直在清华大学洁华幼儿园当保育员。因工作出色,今年“三八节”,武学莲荣获“海淀区2006年度十大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但今年6月26日,洁华幼儿园突然通知武学莲,从7月1日开始休息,合同断签两个月。9月再来上班,工龄从头开始计算,休息期间没有工资和保险。武学莲担心“休完两个月后,如果单位不给续签我该找谁?”希望单位能出具书面说明作为保证。但这一要求被拒绝。由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7月3日,单位正式通知武学莲,因合同到期,工作岗位调整,单位不再跟她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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