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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全国转型可期

2007年12月10日 20:00 来源于 caijing
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增值税转型已是政府相关部门与学术界的共识;与此同时,全国人大正在做准备,将制定增值税法取代目前的增值税条例

  王长勇

  一段时间以来,“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呼吁,已不仅限于来自学术界。近期,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官员的表态,显示政府部门对此已逐步形成共识。

  本刊记者获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下一步,是在继续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增值税转型试点的同时,加紧研究全国实施方案,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多重目标顾此失彼

  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增值税由现行“生产型”变为“消费型”。其大意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抵扣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中所含的税金。因此,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可避免重复征税,减少税收对经济行为的扭曲,以发挥增值税“税收中性”的作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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