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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医疗纠纷调解“第三方”

2008年09月1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设立独立于医院和患者的第三方机构来调解医患矛盾,这一国际通行模式在各地试点中艰难起步
 

  刘京京

  湖南人黄石磊一家正在经历一场噩梦。8月16日,黄石磊的妻子在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人民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可这个新生命却严重畸形——左小臂和手掌缺失,左脚踝关节以上部分骨骼缺失,面部左下颌部分骨骼缺失。

  “樟木头人民医院给孩子做过三次B超,结果都说正常。”8月21日,黄石磊的姐姐对本刊记者说,他们一家认为医院存在过失,希望其赔偿孩子抚养费25万元。

  但樟木头人民医院以广东省卫生厅2006年发出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为依据,认为自己属于基层医院,设备资质原本就检测不出婴儿的四肢畸形,因此没有过错。黄石磊一家则认定,医院从来没有告知上述信息,双方争执不下。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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