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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 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

来源于 《比较》 2009年06月01日第3期
Creating the Right Incentives Promoting Enterprise-led Innovation in China
出版日期 2009-06-01
本文见《比较》2009年第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张春霖 曾智华 威廉·彼得·马科 詹姆斯·苏厄德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PwchQv1Q](https://a.caixin.com/PwchQv1Q)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中国政府对于技术创新体系的愿景强调企业的“主体”地位和市场的“导向”作用。这反映了政府对现有体系根本缺陷的认识。从中国正在进行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来看,确立这一愿景是非常可取的。

  实际上,在一个以私人企业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技术创新本来就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从本质上说,“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一个具体手段”,可以被视为蕴涵在发明中的新知识同企业家精神的结合,这样的结合保证能将发明成功推向市场(Baumol、Litan和Schramm,2007,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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