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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征收前提

2009年06月22日 17:32 来源于 caijing

  李炜光

  物业税尚未开征,决策者们已经切实感受了公众的普遍质疑(互联网和平面媒体上有大量信息可寻)。

  人们在问:开征物业税以后,我的税负水平会不会提高?提高多少?不动产的价值应该由谁来评估?评估的结果我们不认可怎么办?找谁投诉?投诉结果仍不满意又怎么办?不能无缘无故增加一块税收负担,征了物业税,给我减什么税?现行的房地产税费哪些保留、哪些废止?是实行比例税率,还是累进税率?税率多少?免征额是多少?不同用途的房地产,是不是都征收物业税?还有更大的问题:应该由谁来决定征收或不征收这个税?怎样征、征多少?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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