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岩
这一切发生在涉案被查两年之后。
61岁的陈同海于2009年7月15日上午9时走上了被告席,接受一审宣判。
此时,他头发斑白,神情落寞,很难让人意识到他就是风光一时的中国石油界显赫人物——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 0386.HK)原董事长。
法院判决显示,从1999年到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人民币70万元、欧元30万元、美元156万余元、港币1.78亿余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案发后,陈同海退缴了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