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请务必在每轮回复的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wg9JTid8](https://a.caixin.com/wg9JTid8)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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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01月11日第3期
出版日期 2010-01-1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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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D9ipxJVk](https://a.caixin.com/D9ipxJVk)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公共产品调价过程应更透明

  在2009年的水价调整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公布了水务企业的财务成本。相对于以前的秘而不宣,现在的公开无疑是值得鼓励的。但是审核及公布企业财务状况主要是由地方发改委完成,信息的真实性难免不被公众怀疑。因此,对于公共产品价格的调整,理应有更细化的制度进行保障和管理。

  一方面,对于相关企业,要制定有效且客观的企业成本监督机制,能够定期公布经营数据,作为公众监督的依据和调整价格的听证基础。同时,必须进一步推进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从而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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