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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近期在文化领域的贸易争端愈演愈烈。2009年8月2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争端解决机构(DSB)对中国限制部分图书、音像制品进口和分销一案作出裁定,认为部分措施有违中国入世协定与WTO规则。12月29日,WTO上诉裁决机构(Appellate Body)对中美双方上诉作出裁定,基本维持了DSB的初判。
作为文化产品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本身不仅是货物,还具有服务的性质并包含知识产权。由美国发起的本次指控,是否体现贸易摩擦的一种新形式?WTO裁定是否公正?中国应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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