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央视大火问责余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08日
看似波及甚众、肃整严厉,实以牵涉众多“小人物”为主的刑事追责,并未能解除公众围绕央视大火的疑惑。倘如此,类似在建工程责任事故难免还会重演
出版日期 2010-03-0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罗洁琪
 

  时隔一年有余,对“央视新址大火事件”的问责,终于进入刑事诉讼阶段。

  3月初“两会”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式受理央视大火案。此前的2月2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央视大火案中21名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这是2月10日国务院批复的央视新址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后,有关问责进展又一波。

  从起诉书涉及的罪名和被告人身份来看,这场声势浩大的问责,远未能回答公众的疑问—指控仅集中于烟花运输和燃放等繁琐细节,但对公众关心的是否存在建筑质量和工程腐败等问题并未涉及。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